研函[2015]1号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校学位委员会于2013年2月27日讨论通过的《北京理工大学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管理与评阅办法》(研函[2014]142号),以及《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距提交开题报告时间至少为12个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自即日起研究生院不再审批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将上述内容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和导师。
(本件送保密处)
工作联系人:程璐,电话:68911207,邮箱:clbit@bit.edu.cn
(研究生培养运行业务介绍 )
研究生院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