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成果,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现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且目前在职工作。
2.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就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以来,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防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3.已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 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附件一)的相关要求撰写、填报申请材料(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并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者送至教指委参评。
2. 请于2017年3月2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楼312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至。
三、其他
1.学院要负责申报材料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对学院给予相应处理。
2. 教指委将授予获奖者 “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获奖者申报的成果汇编出版,公开发行。
联系人:陈玲 68918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