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创新高水平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深化人才培养改革,积极推动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校内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在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中的作用,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北京理工大学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较为完备的平台基础。实践基地须具备较为完善的创新实践教学软硬件环境,申报学院、书院应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包括各类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学生科技创新平台、书院社区空间等)的基础上,通过资源整合和平台建设,拓展创新创业活动功能,在场地、设施、资金、师资等方面充分满足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需要,构建多部门支持、多学院、书院融合、多功能集成、跨校区联动的协同育人平台。
2.丰富多样的创新活动。实践基地应有明确的创新实践教学任务,详细的创新创业活动计划,结合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美育、劳动教育、创业孵化等实践内容,将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等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与课程体系融合设计,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培训活动。近三年承载至少5个国家级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获批不少于10项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每年产出20项以上国家级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每年支持不少于2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年开放不少于5项开放实验项目。
3.持续先进的科研注入。实践基地的教学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应与科研紧密结合,与行业前沿紧密结合,促进学术前沿及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将校企协同科研最新成果持续融入专业课堂、引入专业教材和专业实践,能够持续支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社会实践、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本科生和研究生科研项目团队入驻,鼓励校企联合共建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平台,保持平台建设和创新活动的先进性。
4.稳定的实践育人队伍。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原则上由牵头申报学院的院级领导担任。建立不少于6人的相对稳定的专家组,专家组组长应由1名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专职人员担任,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共建学院应有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管理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参与基地的建设。
5.健全的组织管理机制。实践基地应有由相关学院、书院联合成立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包括相关学院分管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日常协调和运行管理工作,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实习实践、竞赛活动、创业培训等创新实践活动及日常管理和安全保障等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指导实践基地建设。实践基地应支持和引导班级、社团等学生组织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开展活动,发挥学生在实践育人中的主体作用和主动意识。
6.较为完善的支撑保障。实践基地应建立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经费、人员等组织保障和合作机制。实践基地有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持,合理的经费预算与支出。
二、 申报程序
1.学院、书院联合申报。申报学院、书院应认真填写《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原则上每个学院只能作为一个实践基地的牵头申报学院。
2.评审考察。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申报基本条件及建设规划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择优遴选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成果突出、运行良好的实践基地。
3.时间安排。实践基地牵头申报学院于5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实践教学室联系人邮箱zhenghaoyuan@bit.edu.cn。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1)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附件1,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
(2)相关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电子版扫描为1个pdf文件)。
三、 管理、考核与建设要求
教务部、校团委、研究生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等部门将积极协调相应资源用于实践基地建设,同时负责实践基地的建设立项、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考核监督等。相关学院、书院原则上给予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
实践基地应有合理明确的建设发展规划,通过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教学与科研横纵贯通融合设计,实践育人师资队伍和组织管理机制持续建设,着力构建学生综合性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育优秀创新创业成果。学校围绕实践基地建设规划,通过建立年度计划及总结、周期报告及评估(以2年为一个周期)制度等,加强基地建设和过程管理,实行激励和退出机制。
四、 其他
联系人:郑淏元
联系电话:68918198 / 81382766
邮箱:zhenghaoyuan@bit.edu.cn
附件: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
教务部 校团委 研究生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