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函〔2023〕005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现开展2021和2022年度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一)综合改革重点项目
1.结题验收项目:2021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详见清单(附件1)。
2.中期检查项目:2022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详见清单(附件2)。
(二)教研教改一般项目
对2021和2022年度申报立项但未结题的教研教改一般项目进行验收及认定。
二、验收标准
1.综合改革重点项目中2022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异地研究院),按照当年重点项目专项指南的中期指标进行考核。
2.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研函〔2021〕95号)考核验收(附件3)。
三、验收程序
1.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的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审。其中2021年立项的研究生教研教改重大培育项目除提交《结题报告》外,还需进行结题答辩,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
2.教研教改一般项目由各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专家组一般由3位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并将相关验收材料提交研究生院,验收合格的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文认定。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综合改革重点项目
1.结题验收项目:应对照任务书及指标,逐一梳理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研究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提交《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
2.中期检查项目:梳理总结项目进展情况,提交《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5)。
(二)教研教改一般项目
学院验收后提交《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一般项目教研教改专项验收单》(附件6)、《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一般项目教研教改专项验收专家意见表》(附件7)。
(三)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于3月7日(周二)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楼312室,电子版发至grd985@bit.edu.cn。
联系人:姜丽
电 话:68912289
附件:1.2021年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清单
2.2022年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重点项目中期检查清单
3.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4.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5.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6.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一般项目教研教改专项验收单
7.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一般项目教研教改专项验收专家意见表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