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0点至1月17日中午12点,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领域)培养方案以及第二学期开课清单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确定所修课程。
研究生选课应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选课。
二、制定方法
1、制定培养计划
对照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清单, 研究生与导师共同协商完成个人本学期培养计划的制定。制定培养计划是预判课程教学班级容量的重要参考,请务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
培养计划制定后,如在选课过程中出现没选上培养计划内课程的情况,可随时调整培养计划。选课期间不可修改培养计划,应在选课结束后调整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制定可以先保留在草稿状态,待所有课程完成后,点击提交进入审核状态。
2、导师审核
在制定、修改培养计划、选课过程中,导师无需进行系统审核,在研究生所有课程都已修完,需要进行成绩审核前,导师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在系统中审核即可。
3、特殊情况
(1)若部分课程在入学前已修过的,可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研函[2019]80号)要求及相关通知在选课结束后申请成绩转换,无需列入培养计划。
(2)英语免修的学生请在课程列表中选择“硕士公共英语高级(240004*)”或“博士公共英语高级(240006*)”。
三、操作流程
2、制定培养计划
(1)在“本学年开课课程”目录下选课,可通过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开课单位三个选项为条件查询并选课,选课结束后校对培养计划;
(2)在“已选课程”目录下查看提交后的培养计划。
工作联系人:陈老师 68914932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