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双一流”建设,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学校继续设立2023年度北京理工大学逐梦寰宇创新人才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奖学金),资助我校研究生赴海外访学。本年度选派工作共分三批,各批次的安排为:
第一批:2023年3月20日-4月20日;
第二批:2023年8月1日-10日;
第三批:2023年10月9日-20日。
请有意向的研究生根据本年度的相关政策要求和时间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选派原则:
重点支持访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访学人员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本年度获批的访学人员需最晚于2023年12月底前派出。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2.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 达到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 可受理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但未能正常派出的研究生的申请,但申请前需明确已放弃国家公派资格。
5. 不可与国家公派项目同时申请。
三、 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具体要求:
1.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年龄不超过35岁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正式邀请信。
2. 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年龄不超过35岁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正式邀请信。
四、 资助内容:
本奖学金资助派出人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生活费。
1. 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护照签证费采取包干制,按每人次1.8万元(人民币)发放。
2. 在外生活费根据派出人员类别以及派出国别发放。
3. 已从其他渠道(例如:国家公派项目、外国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获得同期资助的人员,本奖学金不再重复资助。
五、 评审办法:
1. 奖学金按照本年度各批次的时间安排,择优录取。
2. 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学校成立奖学金管理工作小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牵头,研究生院、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的相关人员组成。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选拔、资助证明出具等;计划财务部根据奖学金的评审和选拔结果审核和发放奖学金。
六、 申请方法及审批流程:
1. 时间安排:
第一批 | 第二批 |
第三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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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 4月6日前 |
8月1日前 |
10月9日前 |
学院汇总排序后提交申请材料 |
4月10日前 |
8月4日前 |
10月11日前 |
学校组织评审 |
4月17日前 |
8月7日前 |
10月17日前 |
公示结果 |
4月20日前 |
8月10日前 |
10月20日前 |
2. 研究生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学院审核汇总同期申请材料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学院推荐人选一览表及申请人的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教学楼312办公室,。
七、 咨询方式:
1. 关于研究生选拔,请咨询:研究生院张老师 68913589
2. 关于奖学金发放,资助证明出具,以及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 吴老师/张老师 68912913/6891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