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2日—9月14日,经我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同意马沁巍等111人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同意王一拙等53人在调整或增加学科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特此公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我校教师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超龄导师停止招生,部分导师仅限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中备注栏。